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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氏忍不可忍,顿时骂道:“他们俩那棉衣不都是收了底的,长高了再把线放出来就是了!哪家娶了你这样的败家媳妇,日子还要怎么过!”
陆朝阳看向何氏,陆兰英倒是抬头看了一眼,好像很好奇。可是何氏还是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样子,只管自己吃饭。
被骂了一顿,孙氏才不敢吭气了,只在心里嘀咕了几句。
赵氏憋了一肚子的气,但是林氏一吃完饭就自觉地带着女儿去洗碗了。陆朝阳则溜到了陆文秀房里去穿她的小棉袄。
孙氏吃了饭就一抹嘴,又想出去和人闲扯,被赵氏逮住了,一顿痛骂,赶去喂鸡。
陆文秀是家里最得宠的老闺女,扯的棉布也是最好的。她又有一手好针线活。说起来陆朝阳实在是很佩服她。这个女娃,读得书,写得字,茶饭和针线活也是数落得上好的。而且模样生得很是不错,身量修长,明眸皓齿。
她的棉衣给陆朝阳穿,还是大了些,因此穿着就有些笼松。但是陆朝阳如今哪里会嫌弃这些?何况这小棉袄做的是别衽的款式,甚至有些小收腰,已经是非常漂亮了。
陆朝阳穿出去转悠了一圈,成功刺瞎了孙氏等人的钛合金狗眼。
林氏看闺女儿穿着新棉衣,又是笑,又是皱眉,道:“囡囡,穿着做活儿小心别弄脏了。”
若是赵氏看见这身衣服被折腾坏了,不定要怎么埋汰陆朝阳呢。虽说是陆文秀换下来的旧衣衫,可赵氏绝舍不得给陆朝阳穿的。
陆朝阳笑嘻嘻地道:“不碍事儿,真弄坏了,让奶给做新的不就好了。”
林氏想了想,叹了口气,什么也没说。
当天夜里,林氏洗了碗收拾过,回到屋里,已经疲惫得眼睛也睁不开了,却还是顺手拿了放在炕头针线篮子里的小衣裳来做。这是孙氏的儿子陆五郎的鞋底,孙氏说自己的针线不好,便让林氏来帮她纳。其实也不过就是嫌纳千层底的活计累人罢了。
陆朝阳早擦洗了身子,上了炕,道:“娘,别做了,这大晚上的,怪伤眼的。”
林氏贤惠地道:“不打紧。你七婶说啊,这五郎急着穿呢。半大的小子最是调皮了,一双新鞋上了脚也穿不了多久。不赶紧给他做出来,怕是要光着脚丫子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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